公司借款,合同上只有公章和经办人签字,合同是否生效?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但合同上只有公司的公章和经办人的签字,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上盖章、签字为成立生效的形式要件,但不一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是很正常的。因而,在一般贸易合同中,只要有公司加盖公章、经办人员签字,能够被认定为表见代理的,该类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有效。但如果重大、特殊合同,则须有公司书面授权,或经请示后由公司正式确认。
对于借款等金融类合同,除上述合同应具备的一般形式要件之外,贷款方须有人民银行批准授予的从事金融业务的特别许可证,否则,所签合同可能会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