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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告诉你刑事诉讼中的上诉程序

  来源:www.jinanworld.com
  上诉期在法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而且在判决与裁定书中也会有明确的载定,如果判决书中载定的上诉期时效已过,就代表判决或裁定生效了,对于已生效的裁决、判决书都不能再上诉。那么刑事诉讼的上诉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沃德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来为您分享一下吧。
  1、上诉可以由书状或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
  2、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
  (1)通过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由一审人民法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3、上诉状的内容包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盖章。刑事辩护提醒您: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4、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为准。
  5、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且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以上是对于刑事诉讼中上诉程序的介绍,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我公司是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刑事辩护、法律咨询、民事诉讼等服务,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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