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热线

0531-55585112

新闻中心

哪些交通事故适合和解?

  来源:www.jinanworld.com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有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情况的,就会涉及赔偿纠纷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应该如何解决?是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案件都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呢?下面济南法律咨询公司的小编就来为您分析一下吧。
  1、适合和解的交通事故
  虽然交通事故发生频繁,但很多交通事故是很轻微的,而对于实际造成人身受伤但却不能构成伤残等级的案子,是没有法定的量刑标准的,所以比较轻微的交通事故并不适合诉讼解决。另外打官司也会产生律师代理费,所以就具体的案件而言,受害人一定要计算好成本,酌定是否诉讼。以下情况建议和解为宜:
  (1)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但未构成伤残等级的;
  (2)没有人员受伤,只产生财产损失的;
  (3)构成伤残等级较低(九、十级伤残),受害人系农村户口,也确实长期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4)构成伤残等级较低(九、十级伤残),受害人系城镇户口的;
  (5)造成老年人伤残、死亡,对适用农村标准或城镇标准无争议的;
  (6)对方家庭富裕,愿意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赔偿后,自己与保险公司协调的。
  2、济南法律咨询公司认为适合诉讼解决的交通事故
  (1)农村户口长期在城镇居住、务工、生活,所受伤害能够评伤残等级的(即诉讼后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2)农村户口受害者,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伤害情况已构成八级以上伤残等级或者死亡的;
  (3)城镇户口受害者,伤害情况已构成八级以上伤残等级,或者死亡的。
  以上是济南法律咨询公司为您总结的适合和解的交通事故以及适合诉讼的交通事故,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我公司是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如果您有相关需求的话,欢迎来电咨询。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律师的执业标准

作为一家综合性的济南律师事务所,我司拥有专业的山东法律顾问,可为大家提供济南法律咨询服务
备案号:鲁ICP备110141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