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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定义与辩护类型

  来源:www.jinanworld.com

     刑事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的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以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
  辩护类型:
  1、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等等;
  2、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刑事辩护;
  3、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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